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于3月31日在学院南大门保卫处值班室正式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投入运行。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公消〔2015〕301号文件要求,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保卫处把此项工作作为2016年重点工作开展实施。并着力提高我院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成为“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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