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5年度灭火器年检换药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于6月30日之前,将标注为2024年7月份(以及之前日期)的室内灭火器集中放置公共区域,以便统一收集。
谢谢合作!
党委保卫工作部
2025年6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2025年论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河职佳苑临时停车场停止使用的通知
【关闭】
校长夏新颜在第64届高等教育博览会、第二届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作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