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各部门充分利合理地使用演出大厅,更好地提供现场服务,保证按时有序地完成接待工作,遵照学院相关规定,现将演出大厅使用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1. 各使用部门需提前填写申请表,由使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后,呈送肖副院长批准。(附件1)
2. 使用部门将批准后的申请表,提前两日送交演出大厅二楼办公室,其根据部门要求做好准备。
3. 使用单位未经本部门领导确认及未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或申请表在两日内未送交者,演出大厅管理部门无法按照要求保证场地使用。
4. 各部门使用演出大厅,要遵守演出大厅的有关规定,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在场内吸烟,爱护厅内设施,讲究卫生,在场内不要大声喧哗,打手机。
5. 如将厅内设施损坏,使用单位应按原价赔偿。
6. 演出大厅管理办公室 陈经理
电话:186 3813 6055
附件1:演出大厅使用申请表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2011年11月14日